敦煌遗书之唐朝寡妇打官司

后晋开运二年,也就是公元945年12月的某一天,家住敦煌的寡妇阿龙,在经过多年的煎熬之后,终于鼓起勇气,一纸诉状把自己的族人告上了衙门,要求归还自己被占用了十几年的土地。一桩离奇而又复杂的地产争夺案,由此浮出了水面,中国有些地方老祖宗取名确实取得好,光是一个名字就价值千金,比如敦煌,这个名字一听就是大气磅礴、气吞山河,事实上它的本意也是这样。

汉武帝的时候通过和匈奴的大规模战争,把河西地区,也就是今天的新疆纳入了汉朝的版图,汉朝在公元前111年设置了敦煌郡,是河西四郡之一。敦就是大的意思,煌就是辉煌繁盛的意思,所以敦煌这个地名起的是真有水平,比现在搞出来的什么石家庄、驻马店、平顶山,那是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,河西四郡也是当时丝绸之路的重镇。这里呢我说一句题外话,今天有些民族分裂分子,总是叫嚣新疆是维族的,这是绝对的扯淡,从我刚才说的汉朝开始,汉族就在新疆开始了屯垦,中央王朝也实施了有效的行政管理,那个时候还没有维族,唐朝中期之后维吾尔族才慢慢成型,所以整个西域怎么就成了你的呢?包括汉族在内,新疆随便拉一个民族出来,可能在新疆这片土地上生活和生产的时间,都比维族要长,所以新疆是各族人民的新疆,不是哪个民族的新疆。

敦煌从汉朝被纳入中原王朝的管理范围之后,一直到唐朝都是如此,大量内地汉民迁徙屯垦、开发建设。虽然敦煌地处塞外,但无论是居民成分还是文化传统,早已高度汉化。然而,这一局面在唐朝安史之乱后发生了变化。唐朝极盛时期,在西域设立了安西都护府和北庭都护府,辖区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西域,还延伸到今天的中亚地区。例如著名诗人李白的出生地碎叶城,就是当时安西四镇之一,也是唐朝领土的最西端,就在今天的吉尔吉斯坦,敦煌就更不用说了。但是安史之乱之后,唐朝为了对付叛军,把原来驻扎在西域的部队绝大部分都抽调跳回内地去平叛去了,在西北只留下大概3万的老弱病残,直接造成了边防空隙。

这个时候青藏高原崛起的吐蕃帝国,趁你病要你命,趁机向河西地区大举进攻,在公元前766年攻占了河西的重镇甘州和肃州,彻底的切断了唐朝的孤军和内地的联系,此后了唐朝的孤军,在完全没有后援的情况下,又断断续续的坚持了50年之久,公元前781年吐蕃攻占了敦煌,公元808年唐朝在西域的最后一个城池龟兹被吐蕃占领,整个西域从此落入吐蕃之手,吐蕃占领西域之后横征暴敛,很快就激起了各个民族的反抗。

敦煌的汉族领袖,也是西域史上最传奇的人物之一,张议潮他在公元848年揭竿而起,经过血战夺回了敦煌,还一度把吐蕃的势力赶出了河西地区,使得西域重归中原王朝,唐朝为此在敦煌设置了归义军节度使,但是因为敦煌离中原太远了,而且唐朝中后期中央已经非常衰弱,藩镇割据、自顾不暇,根本就没有力气控制边疆,所以敦煌的归义军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的地方政权,由于敦煌在唐朝后期没有被中原的战乱波及,所以很难得的迎来了文化上的繁盛时期,著名的莫高窟大部分就是开凿在这个时候。此后随着中原王朝的更替,归义军在唐朝灭亡之后,在五代十国期间,他的首领换成了另外一个地方的豪门曹家,敦煌在曹家的统治下政治稳定、经济繁荣,维持了大概130多年,曹家的第四代领袖叫做曹元忠,我今天要说的寡妇打官司的故事,就发生在他的任内。

唐朝的人名跟今天差不多,也喜欢在名字前面加一个“阿”字作为口语,就像我们今天说阿花阿狗阿梅一样。前面开篇提到的那个敦煌的寡妇阿龙,是敦煌的本地人,她嫁给了敦煌的一个豪族索氏,生了一个儿子叫索义成,但是很不幸,这个阿龙的老公很早就死了,他儿子呢也不太争气,因为犯了罪被判流放瓜洲,也就是今天的酒泉,家里面就没有男丁缺乏劳动力,她儿子名下有32亩土地,靠她一个寡妇根本就种不了。

但是作为地主根据当时的法律,每年要向政府缴纳地租,以及承担相应的徭役,阿龙一个寡妇无依无靠,她种不了地就没法承担税赋和徭役,所以呢思来想去就干脆把这些地,租给了她的同族的宗亲叫索怀义,双方呢还签订了字据,也就是合同。这个合同里面明确约定,这32亩土地产出的农作物,全部归这个租种的索怀义,但同时索怀义要承担这个土地,应该缴纳的税赋以及有关的徭役。本来呢这个合同的责任划分是非常清楚的,没有任何疑问,但是复杂在这个中间产生了变故。

索氏家族在敦煌本地是一个大家族人丁兴旺,他们家族中有一个曾经失踪过的男人索进君,当时西北有个少数民族叫做吐谷浑,是鲜卑人建立的政权,位置在今天的青海。它一度非常强盛,和敦煌的归义军的地盘是挨着的,双方经常打仗,互相劫掠财产和人口,古代西域人丁稀少,所以抢人是打仗的一个很重要的目的。而这个索进君他小时候,就是因为打仗被吐谷浑给抢走了,他是在吐谷浑的部落里面长大,索进君长大成人后,他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自己的身世,所以呢就偷了两匹马,又跑回了敦煌认祖归宗。

因为他跑回来还带了两匹马,而敦煌是不产马的,马对于敦煌是非常珍贵的战略资源,所以按照官府的规定要奖赏他,索进君就跟官府提要求,说我回来也无依无靠了,那你们就给我一点土地吧,否则我靠什么生活呢。大家知道敦煌处在沙漠的包围之中,可用的耕地是非常少的,能开发的早就开发了,怎么可能有多余的耕地呢,所以怎么给这个索进君分土地就成了大问题,别的家族肯定不愿意给,地主家也没有余地。当时的敦煌官府在了解了索家的情况后,就知道这个寡妇阿龙,她名下有32亩土地租给了别人,你反正都是给索家的人种,给谁不是给?于是呢官府就做出决定,把这阿龙名下的32亩土地划出22亩,分给了索进君,当时租种这块地的索怀义,他正好在外面办事,走了很长一段时间,对这个事不知情,等他回来之后,这个分地的工作已经完成了,他知道后也没有反对,因为这些土地也不是他的嘛,他只是个租客啊于是就默认了。

而真正的地主寡妇阿龙,她虽然对官方的这种做法很有意见,但是她作为一个无依无靠的寡妇,胆小怕事也不敢说,因为她自己的儿子还在流放服刑、待罪之身啊,对于官府的决定哪敢多事,所以啊这个事就成了既成的事实。而分到这个地的索进君,他从小在吐谷浑的部落里面长大的,过的是游牧生活,他根本不会种地,所以他在当了几个月的农民之后,觉得这个农民太辛苦了,而且也没什么前途,还没有我在吐谷浑的时候自在,所以他干脆心一狠,又悄悄的跑回吐谷浑去了,走之前他就把自己分到的这22亩地,转给了另外一个族人索佛奴。

这个本来是土地所有权非常明确的案子,经过这几个人的转手,到这里就非常复杂了。寡妇阿龙之所以没有去争夺原本属于自己的土地所有权,就是因为她想等自己的儿子流放归来、刑满释放后再做理论,她一个寡妇现在拿回来也种不了啊,结果呢,麻绳专挑细处断、厄运专找苦命人,她儿子在瓜州没几年就病故了,只留下了一个很年幼的孙子,阿龙和这个小孙子相依为命,生活是非常困顿。她当初租给索怀义的32亩地,现在只能收回来10亩,而另外的22亩经过我前面说的变故,兜兜转转给了族人索佛奴,这个索佛奴,因为他是从索进君手里面拿到的土地,所以他当然不承认阿龙家的土地所有权,拒不归还土地。阿龙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决心打官司,于是请人写了状纸,一纸诉状把索佛奴告上了官府,要求他归还内22亩土地,这个就是这个土地争夺的所有起因。

这个案子说实话真是有点不太好办,因为从最初签订租约到产生纠纷,中间整整经过了11年,而这期间还参加了很多意外的因素,各方都有一点责任,尤其是官府啊。因为争议的重点就在于,当年官府为了奖励这个索进君,擅作主张把那22亩地分给了他。那么当时的敦煌官方,是怎么应对这个案件的呢?

当时负责审理这个案件的官员叫做王文,他在收到阿龙的诉状之后,当天就开始了调查取证,他仔细看了当年阿龙出租土地的租,约又找了三个当事人阿龙、索怀义、索佛奴分别进行了询问,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,就是做了三份笔录,而且为了保证这些笔录的可靠性,他还专门找了几个证人,在笔录之后附上证人的证词,以证明这些笔录是可靠的,然后呢他把这三份笔录,连同阿龙的诉状,和当年租地的原始契约,总共是五份文件合在一起,上报给了敦煌的最高长官曹元忠。

从这个细节上看啊,敦煌这个负责司法的官员王文,他是非常专业的,他没有仅凭阿龙的一指诉状来断案,而是非常重视人证和物证,亲自调查亲自取证,最后用5份文件完成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证据链,从他完成的这个证据链来看,这是一个固定的流程,他并不是为了办这个案而专门这么做,而应该是说每个案子他可能都是这么做的。这套固定的流程,可见当时敦煌虽然是一个地方政权,但是他的司法流程是非常严谨的,那么这个案子最后怎么判的呢?

敦煌的最高长官归义军节度使曹元忠,在看完这个案子的卷宗之后,亲自写了一份判词,他是这么写的:“其义成地分,赐进君,更不回戈。其地便任阿龙及义成男女为主者。”这句话里面义成指的是阿龙的儿子索义成,进君指的是那个跑回吐谷浑的索进君,整个判词的意思就是:阿龙的儿子索义成的土地,被政府分给了索进君,这个是法定事实不能再改了,但是索进君现在跑回去了,等于主动放弃了土地的所有权,所以呢这块土地,还是判回给阿龙及其子孙后代。

曹元忠的这个判词全部只有26个字,但是相当有水平,一方面他维护了当年官府的决定的权威性,另外一方面,他又根据事实做出了合理合法合情的判决。从阿龙递交诉状到曹元忠作出判决,前后只用了5天的时间,这个跨度11年,相对来说比较复杂的土地纠纷案,就这么结案了,一千多年前的司法效率,放在现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很难比肩!寡妇阿龙打官司的这个案子,如果在今天会是什么结果呢,其实想都不用想啊,这种案子别说5天,就是五年也不可能有结果,有结果也不一定是阿龙赢。因为她作为一个无依无靠的寡妇,相对来说啊是非常弱势的,而且她的土地,其实一直在他儿子的名下,从法律上来说她虽然是母亲,但其实跟他没有关系,用我们现在法律观念来说,而就是她连当诉讼主体的资格都没有,而且她打官司,实际上是要推翻之前的官府判决,纠正官府的错误,这个是打官方的脸啊。但是我们都没有想到,她的官司竟然如此顺利,整个过程她既没有求人也没有送礼,仅仅花了5天的时间,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,要回来失去11年的土地,这个就是放在今天的西方国家,也是很难想象的,更不要说发生在1000多年前,被视为塞外蛮荒的敦煌。

如果是放在当下,阿龙别说告状,恐怕就是诉状也递不出去,你想让政府改判,你凭啥呀?凭你孤苦无依吗?之前看到一个很感慨的案例,湖南的怀化有个69岁的老头,因为在禁渔期间捞了0.8公斤的螺蛳,结果被法院判了两个月的拘役,外加8000块的罚款。今天之所以能够如此详细的讲解一个1000多年前的寡妇打官司的案例,完全要归功于一个多世纪前,在敦煌发现的震惊世界的敦煌遗书,阿龙的故事就是敦煌遗书中保存的,后晋开元二年敦煌寡妇阿龙文牒,它是一份当年归档保存的完整的法律文书,详细的记述了整个案件的诉讼过程,如今原件保存在法国的国家图书馆,也就是著名的伯希和3257号文书。

伯希和是法国的汉学家,他从莫高窟把这篇文书带回了法国,这些遗留下来的文书中,有很多我们今天无法想象的唐朝和五代时期的生活细节,比如同时代的文书里面,还有一份女人成立社团的文书,唐朝敦煌的女人通过契约结成了一个互助社团,制定会规、缴纳会费、组织团建、互帮互助,就跟今天的现代社团是一样的,再比如这个文书里面还有大量的遗嘱。唐朝五代时期,敦煌的人已经普遍有立遗嘱的这个习惯,而且这些遗嘱为了避免纠纷,还是经过官府认证的。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唐朝很多离婚文书,唐朝因为出现过女皇帝,女性的这个社会地位非常高,而且她们有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和分割权,所以主动离婚这种事,在当时非常常见,有很多甚至是女方提出来的,而且相关的文书所谓的放妻书,已经有一个固定的格式了,写的非常含蓄和有文采,比如这一篇:愿娘子相离之后,重梳蝉鬓、美扫峨眉,巧称窈窕之姿,选聘高官之主,解怨释结、更莫相憎,一别两宽、各生欢喜,三年衣粮、便献柔仪,伏愿娘子千秋万岁。这段话里面除了祝福,还包括男方要对妻子付出赡养费的要求,所谓的三年衣粮,这其实就是一份离婚协议,离了婚没有说难听的话,而且送上祝福,把赡养费也说得清清楚楚,这种文明的优雅,在现在的中国人身上都很难见了,离婚不吵个你死我活那就算好的了,还提什么祝福和赡养。

我们中国人的历史记载虽然很多,但大多数都是帝王将相的历史,而敦煌遗书很多恰恰记载的是普通人的生活,这些不见记载于正史的珍贵文献,才是历史上中国人真实的生活状态,所以它的历史价值啊是不可估量的,那么这些这么有价值的敦煌遗书,是怎么去了外国的呢?这里我就要说说中国人熟悉而又陌生的王道士卖宝的故事了。

敦煌的繁荣时期是唐朝到五代十国这一段时间,佛教作为主流让莫高窟盛极一时,大量的洞窟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凿的,但是好景不长,北宋之后海上丝绸之路逐渐成为东西方贸易的主要渠道,陆地上的丝绸之路啊就逐渐没落了,尤其是元朝之后,蒙古人统一了欧亚大陆,野蛮统治直接导致了丝绸之路名存实亡。敦煌的遗书也就是这个时候,被人作为档案秘密的藏在洞窟之中,因为西北的天气干燥无雨,所以这些被封存的档案,得以保存千年而不腐。尤其是明朝完全放弃西域之后,这个西域被信仰伊斯兰教的叶尔羌汗国占领,从此全面伊斯兰化,千年佛国遭遇了灭顶之灾,敦煌和莫高窟也逐渐湮灭于世人的视野之中,到满清的时候,敦煌已经沦落成一个西北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了,莫高窟更是无人看管,被掩埋在黄沙之中沦为废墟。

但是有一个人的到来改变了莫高窟,光绪二十三年,也就是1897年,湖北麻城有一个道士王圆箓,他是当过兵的,退伍之后呢就出家成了道士,他云游到敦煌莫高窟,看到这里破败不堪,已经成了无主之地,他就干脆在这里住下来了,他虽然是个道士,但是佛教他也略知一二,所以呢就在莫高窟干起了保护佛教的活。他清理出一些洞窟,供奉佛道两教的香火接受布施,平时呢他也经常外出化缘,慢慢的就让莫高窟啊又活过来了,有佛教和道教的信徒开始定期来朝拜上香、求签问卦之类的,这个王道士也就实际上成了莫高窟的管理者,由于他一个人忙不过来,王圆箓他就雇了一个穷书生杨河清为他专门抄写文案,主要就是抄写一些道经,卖给那些信徒换一点经费,他的工作地点就在莫高窟里面。

1900年的时候杨河清在洞窟里面边抽烟边抄文案,抽完烟之后啊,他就用烟斗敲墙壁,想把烟斗里面的烟灰给弄出来。结果就发现洞窟的墙壁敲起来有回音,好像后面有一间房子一样,他就把这个事告诉了这个王道士,两个人后来就扒开了那堵墙,瞬间就被满屋子的文件给震惊了,这个洞里面满是各种佛教经卷,以及各种文书,总数量多达5万余件,这就是震惊世人的莫高窟藏经洞的发现过程。

王圆箓这个人虽然没有什么文化,但是他知道这些东西是古董,是有价值的,所以他在发现藏经洞之后,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赶紧报官,让官府来处理,所以他步行50里跑回敦煌去报告县太爷,结果整整两年,两任的县太爷就根本不理他,让他好好看管,但是根本不给他什么支持。这王道士不死心,他又从藏经洞里面挑了两卷经卷,赶着毛驴啊送到了甘肃的肃州,风餐露宿单枪匹马走了800多里,才找到了当时安肃道台廷栋,他就希望官府重视,拨款来保护一下这些东西,结果呢官老爷还是不理他。

就这样一晃七年就过去了,王道士不断的奔走,希望甘肃的各级官员重视这个藏经洞,结果换回来的却是无数的白眼和冷遇,无一例外都对他敷衍了事,让他好好看管就是不给任何的补助,当时王道士之所以如此积极的向官府报告,其实他是有一个小小的愿望的,就是他想重修莫高窟,把自己修道这个地方重现往日的风采,顺便弘扬一下道家的教义,但是重修已经被黄沙埋了一大半的莫高窟,他需要的资金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,光凭他在莫高窟攒香火钱,那肯定不够,所以呢王圆箓希望通过发现藏经洞这个事,让官府重视莫高窟,最好呢由官府出钱来修缮。

可以说啊王道士这个初心是非常非常好的,一个道士为了保护古代佛教的遗迹,不辞劳苦、年年奔走,把这个事当成自己的责任和事业,这对于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道士非常难得,说难听一点啊,他如果自己悄悄拿去卖,没有人知道,但是他刚开始并没有这么做,但可惜王道士热脸贴了冷屁股,没有得到回应,所以他慢慢也就死了心,但是这个藏经洞里面有好东西的消息,经过这几年的折腾还是走漏了风声。

海内外的很多探险家和古董商人,就开始打起了主意了,1907年著名的英国探险家斯坦因,他来到了莫高窟见到了藏经洞的文物,他一眼就知道这些玩意儿是无价之宝,所以他以研究中国文化的名义,取得了这个王圆箓的好感,同时开出了200两白银的高价,购买了24箱文物,王道士之所以愿意接受斯坦因的报价,不是因为他本人贪财,而是前面我说的他想重修莫高窟急需要钱。此后呢法国人伯希和,也就我前面说了一个汉学家,他也闻讯而来,以白银500两买了6000卷文书,阿龙打官司就在这一批文书中,再后来日本人俄国人也闻讯赶来买走了很多。

到这个时候啊满清才重视这件事,1910年下令把敦煌遗书运往北京保存,结果在这个过程中,敦煌遗书被各级官员监守自盗,每走到一个地方就要莫名其妙的丢失很多,到北京的时候只剩下8000卷了,大量经卷的散失让王圆箓非常痛心,其实多年来在他的保管下,敦煌的遗书一直好好的从来没有丢失过,反而是交给官方后,很多珍贵的文书尸骨无存,所以1914年斯坦因第二次来莫高窟看他的时候,王圆箓对他说了一段令人深思的话,说到官府搬运他所钟爱的中文卷轴致受损伤,他表示后悔当时没有勇气和胆识,将整个藏书全让给我。受了这次官府的骚扰之后他怕极了,于是将他所视为特别有价值的中文写本,另外藏在一所安全的地方。

也就是在1914年,王道士带着他重修莫高窟的宏愿猝然离世,他将全部的心智都投入到,这个已经倾颓的庙宇的修复工程中,力图使他恢复他心目中这个大殿的辉煌,他将募捐所得全都用在了修缮庙宇之上,个人从未花费过这里面的一分一银。从斯坦因的记述里面可以看出,王道士卖东西真的不是为了自己,而是为了修复莫高窟,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这段历史,所以王道士在后世备受骂名,坦白的说这个对于他个人非常不公平,他可以说是近代发现和保护莫高窟的最重要的人物!

莫高窟能有今天,他绝对是立了大功的,作为一个道士,为了保护佛教的遗迹鞠躬尽瘁死而后已,最后卖宝啊也是迫不得已,而且从事后诸葛亮的角度来说,他卖对了。敦煌这些文书流落到各个文明国家之后,得到了妥善的保护和有效的研究,这才成就了今天显赫的敦煌学,从这个意义上说,敦煌能有今天,第一个要感谢的人就是王圆箓。

我们假设一下如果当年王道士没有卖宝,把他们全部交给了满清,那么今天还能剩下多少?闻名世界的巴米扬大佛,在阿富汗躺了一千多年没事,结果在塔利班上台之后被炸了,原来新疆吐鲁番的千佛洞,里面的壁画都是非常珍贵的艺术品,文革的时期红卫兵把里面的壁画全部给铲掉了,甚至用黄泥水把剩下的不多的壁画全部给抹掉,让这些珍贵的壁画毁于一旦,孔庙在中国的历史上2000多年传承有序,结果呢在文革中孔子的坟墓被挖开,被铲平大量的石碑被砸,庙里面的泥胎全部被捣毁,甚至杭州的岳飞庙那也被砸了,岳飞作为一个民族英雄的坟都给刨了……这种例子数不胜数

真正对文物造成毁灭性损害的,从来都不是什么外国的劫掠,那都是野蛮的自己人干的,敦煌遗书流出海外的基本现在都还在,而留在国内的部分普遍损毁严重,你说留下来真的好吗?如今他们保存在海外,躺在各个国家的博物馆里面妥善保管,就比如世界上最大的大英博物馆,免费入馆观看,而且还能做研究,这难道不是好事吗?人类文明的遗迹其实是属于全人类的,并不一定是属于他原生的地方和民族,文明的瑰宝最好的归宿就是文明的世界,在不在祖国真的不重要,敦煌遗书留给我们的震撼和思考,这些才是核心和关键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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